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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桂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灾情疫情期间接受捐赠监督管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在灾情疫情期间接受捐赠的监督管理,对于加强统筹,合理调配捐赠物资,提高其分拨使用效率,科学高效应对灾情疫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对捐赠款物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
2020年2月19日至4月19日,按照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包头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完成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专项审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审计实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包头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均成立了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91名审计业务骨干,分别组成财政资金、捐赠款物、重点防控物资保障企业等审计小组,为全力做好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政治站位。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部署、指挥,分管领导全程参与、靠前指挥,审计人员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开展审计工作,坚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三)密切分工协作。严格落实审计署“统分结合、上下穿透”的审计组织方式,协同联动、有机贯通,做到审计数据、信息和成果及时共享,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款物和专项再贷款的审计事项和相关动态、要求和具体核查任务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接收、下发、汇总、上报,减少中间层级,以便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计效率。
(四)加强现场管理。市县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完善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各项防护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的了解掌握,督促做好自我防护,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审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认真执行审计署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要点及自治区审计厅下发的审计动态等工作要求,促进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及各类捐赠款物规范使用。
(一)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方面。对市财政局、卫健委、相关医院等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充分利用与财政联网审计的优势,加大非现场数据分析力度,实时掌握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随着疫情防控的形势的变化,逐步开展延伸审计力度,通过现场核实资金、见账见人等方式,加大现场检查和调查力度,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效果等。
(二)重点保障企业审计方面。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工作安排,通过电话、传真等非现场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防控物资保障企业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供给、使用和复产复工等情况。对14家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复工复产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截至2020年3月31日,包头市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工信部门3家,发展改革部门11家。
(三)社会捐赠款物审计方面。对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机构、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及信息公开等情况。通过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了解掌握了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接收、支出和分配等情况,收集相关制度文件、账目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电子及纸质资料,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结合的方式,审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专款专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等情况。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审计中,重点审计了捐赠款物登记保管、分配使用等情况。在疫情防控初期,第一时间与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取得联系,定期向审计组报送了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及数据;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报经批准的情况下,深入物资储备现场,核实捐赠物资具体保管、领用等情况。
三、完善制度,及时规范
疫情防控审计期间,全市审计系统聚焦财政资金、捐赠款物的使用效益,积极参与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合理审计建议和意见,有效发挥了审计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的作用。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核实各项款物的使用流程,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现状,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制定本地区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办法,促进我市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在各方面共同努力、积极配合下,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出台了《包头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疫情发生以来,审计部门作为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成员,提前介入对疫情资金的跟踪,为规范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从审计角度在防控资金使用范围的限定、使用流程的优化、资金结算方式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建议,2020年2月20日,石拐区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政策的及时出台,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疫情防控捐赠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的监督保障作用。
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在灾情疫情期间接受捐赠的审计监督,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包头市审计局
2020年8月14日
签发人:李平
承办人:赵华
电 话:517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