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头市审计局在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勤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审计项目”等三项国家级荣誉。局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中连续八年被评为“优秀”。市委书记孟凡利多次对审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市政府市长张锐两次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党的领导坚决落实。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决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市委相继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包头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十四五”时期的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引。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
二是党建工作走在前列。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被评为“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全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中心组学习21次、理论研讨7次,局领导带头讲党课7次。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定的3项重点民生项目、36项为民服务项目全部完成,经验做法在市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是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等项目,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258个,查出主要问题资金67.2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01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72件。特别是按照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目标,研究制定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若干意见》,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跟踪审计,抽查部门单位41家、园区企业8家、资金4.1亿元,促进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手续,督促处理履约保证金98.68万元,退还企业投标保证金34.5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61万元,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四是审计质量不断提升。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意识,将依法审计与“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审计精品,审计质量不断提升。市审计局实施的全市人防系统专项审计、高新区审计局实施的高新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均被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全区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实现了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两连冠”、全区优秀审计项目“六连冠”。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审议结果连续八年为“满意”。
五是审计整改取得突破。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完成了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涉及我市审计整改工作,以及自治区政府原主要领导审计涉及我市有关问题的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是科技强审成果丰硕。在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实施信息化综合改造三期工程,在各盟市率先建成了大数据审计中心。深入推进大数据审计,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社保基金等审计项目中,编写数据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审计,审计效率极大提高。加快计算机人才培养,在各盟市首次独立举办了计算机中级培训班。1人通过高级数据分析师考试,38人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位居各盟市前列。
七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育、选拔、使用和管理,全年招录年轻干部28名,全局配备35岁左右科级干部的科室达到了8个,占科室总数的38%,配备35岁左右科级正职3人,储备了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年轻干部选用工作在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1月5日、12月30日,在包头市举办的“向市民述职、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平代表市审计局两次向市民述职,主动接受市民的评议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