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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28 09:44:11  作者:  来源: 包头市审计局审理科  点击量:

2020年,包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审计厅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相关责任。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批示,每年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做到了工作有计划、定期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及法治政府建设156项指标验收和法治政府建设平台考评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荣获“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全国文明单位”两个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今年以来,我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好“三项制度”,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市本级共组织实施审计项目63个,通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资金45.75亿元,审计处理处罚21.29亿元,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5.96亿元。

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抓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完成了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防范重大风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揭示存在的问题,有效发挥了政策落实“督查员”的作用。二是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对市本级财政和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厉行节约。开展大数据审计,首次实现了对市本级79家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三是抓好保民生资金审计。完成了对土右旗、石拐区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扶贫资金和乡村振兴项目审计。促进国家各项民生政策贯彻落实,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四是抓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对22名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21名,比例达95%,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权利运行,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预警和防范作用。完成了石拐区领导干部森林、水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促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坚守审计质量生命线,不断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审计业务流程等,研究制定了《审计业务操作规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等,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修订完善了《审理委员会会议规程》《审计项目现场评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包头市审计局关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若干意见》。

四、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局党组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办法》,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保证科学民主决策,权力正确行使。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审理委员会会议规程召开审理会议,审议并通过审计报告,具体行政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文书规范。始终保持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的记录。

五、强化审计权力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不越红线。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年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通过局门户网站以及审计信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工作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下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公告被审计单位,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始终坚持“书、卡、单”制度,加强审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程序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处罚适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加强对所属旗县区审计局业务指导,开展业务质量检查,确保依法履行审计监督权。组织开展了全市两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并进行通报表彰。在2020年全区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我市2个项目分别荣获盟市和旗县区审计项目一等奖、二等奖。特别是由我局实施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荣获审计署“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

七、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创新

按照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两统筹”的工作要求,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避免了重复审计,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审计专网、视频会商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全覆盖,建成了现代化的审理室、审计室、电教室和数据分析室。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审计大数据分析方法体系,依靠本局技术力量建立数据分析模型百余个。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探索开展了森林、草原和水资源的审计,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走在全区前列。

八、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

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自学、审计大讲堂、集中整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组织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视频培训,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宣传学习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学法考法、网络答题、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法宣在线”组织完成了包头市通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参与答题合格率达97%。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梳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相关要点,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包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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