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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审计局
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要点
(2020年7月28日)
按照《包头市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要点》(包政公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用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包头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二)规范平台设置。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有关要求,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优化页面设置,以便于公众浏览。
(三)严格保密审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公开内容审查把关和研判工作,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强化对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全年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备案和发布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二)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报告。进一步完整细化编制部门预决算报告,在内容形式上更加规范、标准,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及时发布审计工作动态,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审计工作,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
(四)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规范解读流程,丰富解读形式,严格解读时限,及时发出权威声音。
四、强化审计结果公开及整改情况公开
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及整改情况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提升审计工作权威性和公信力。重点对以下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一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二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