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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聘用法律顾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22:55:55  作者:   来源: 包头市审计局  点击量:

包头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聘用法律顾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审计局聘用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审计局

202248

 

 

包头市审计局聘用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提高市审计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65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健全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防范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二、聘用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聘用单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决策服务

1.为审计局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下同。);

2.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涉及法律事务的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3.就审计局重大决策涉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4.为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法律意见;

5.其他决策需要提供的法律意见。

(二)日常法律服务咨询

1.为审计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为审计局的合同、协议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3.为审计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为审计局提供法律培训或开展法律讲座;

5.为审计局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

(三)法律案件服务

1.代理审计局参加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仲裁委审理的仲裁案件;

2.为审计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信访复查及信息公开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意见;

3.根据工作需要,为审计局提供其他案件的法律服务。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服务

为审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

(五)其他法律事务

四、采购方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发〔20191733号)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自治区本级100万元,盟市级80万元,旗县级60万元……”的规定,经咨询司法部门法律顾问费一年大概3万至10万元之间,因此,本次聘用法律顾问由聘用单位直接聘用。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经咨询其他盟市审计局,拟定法律顾问费每年1万元,开具正规发票,审计局收到发票后支付法律顾问费。

(二)其他费用。因办理案件产生的费用,一事一议。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局法规科牵头负责本局法律顾问的聘任及工作开展,对聘任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强化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