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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1-28 12:25:59  作者:  来源:包头审计局  点击量:

包头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包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年来,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246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5.4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13亿元,核减投资额0.13亿元。全市审计机关移送线索(问题)84件,其中市本级移送线索(问题)44件,旗县区移送线索(问题)40件。一是聚焦聚力“三大攻坚战”审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对8个旗县区新增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在精准脱贫方面,对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的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在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全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二是扎实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完成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内蒙古银行防控金融风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有效发挥了政策落实“督查员”的作用。三是深入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对市本级财政、地税和市经信委、房管局、体育局、林业局四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实施了对昆区、土右旗的财政决算审计。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对全市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审计调查。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完成了对党费资金的审计调查。四是大力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对23名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任中审计比例达70%。五是不断强化民生资金审计。完成了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正在开展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实施了对医保基金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审计。审计中,组织医院的内审人员参与审计,充分发挥了内审机构的作用。六是全面推开资源环境审计。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对土右旗领导干部森林和水资源资产进行了审计,指导各旗县区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实现了对我市大青山沿线森林资源资产审计的全覆盖。七是稳步推进投资项目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继续对北梁棚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审计,完成了对地铁项目的跟踪审计。

二、完善依法审计制度体系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一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试行)》《包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试行)》《包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完善了《包头市审计局审理委员会会议规程(试行)》,细化审理委员会各项程序内容,明确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议程、会议要求、会议决定等实施程序,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时效性

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的统审项目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四个意识”,注重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的科学性、时效性,充分考虑以前年度审计项目完成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整合审计资源,将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实现了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三、推进审计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16项规章制度,为保证科学民主决策,权力正确行使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强化审计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审计事项审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审计报告由局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全年共召开4次审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48个审计报告,具体行政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档案健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完成对所有审计项目从制订的审计方案、审计证据、适用法律法规、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等各环节加强审理复核工作。始终保持着“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二)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审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夯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一组三员”(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监督作用,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制定了《包头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包头市审计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制度,实现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提高了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全体审计干部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和“书、卡、单”制度,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保持了多年来“零投诉”“零违纪”的廉政纪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加强依法管理,提升审计执法能力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的要求,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自查。经自查,审计项目所查出的违规行为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由我局组织实施的两个审计项目被包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查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局各业务科室及五个旗县区20162017上半年的部分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和纠正各类审计质量问题50余项,按照审计业务流程全过程的要求对审计行为及审计业务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指导,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三)加强考评激励机制,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

一是按照《包头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对2017年审理复核中各审计项目质量打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全局业务科室的审计项目决定落实、审计成果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审理日常打分情况和年终检查情况统一纳入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切实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二是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两级审计机关2016201719个审计项目的评选。评选出6个优秀审计项目、6个表彰审计项目,并对评为优秀和表彰审计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通报表扬。特别是在自治区审计厅评选的5个全区优秀审计项目中,我市2个项目榜上有名,其中一个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三是按照包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包头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包依法行政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科室,对照评分标准、评分内容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被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绩优秀单位。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方式

为了更好的推动审计信息化发展水平,以适应和满足新常态下,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新理念,我局不断探索尝试新的计算机审计手段。如依托审计厅的社保联网审计系统,搭建联网审计平台,利用平台提供的基础数据和审计方法,开展对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在重大项目审计中,应用计算机辅助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在北梁棚改跟踪审计、医保基金审计、公交集团财务收支审计、十个全覆盖资金审计等项目中,通过数据分析,查找审计疑点,取得较好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市审计局信息化成果,按照厅里“金审工程”建设的要求,启动实施信息化综合改造三期工程,加大数据集中力度,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模式。

(五)加强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强化审计人员管理

一是为全面摸清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底数,动态化掌握审计人员配备具体情况,我局对市县两级审计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形成了《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人员编制台账》,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二是根据《包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包头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积极同市委编委和涉改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完成了人员转隶和职责划转的审批工作,完成了《市审计局“三定”规定(草案)》的草拟报送工作。三是为切实加强对旗县区审计机关的领导,我局制定出台了《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审计局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办法》,并组织完成了2018年度旗县区审计局长向市审计局党组述职工作。四是为及时了解各旗县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提供盟市旗县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就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对各旗县区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调研,并将各类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审计厅。五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6个旗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任免调整征求意见进行了回复。

五、规范审计监督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试行)》《包头市审计局政策解读办法(试行)》等。始终坚持通过局门户网站以及审计信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重点政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加以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将机构、职责、审计法规、审计动态、监督电话等公开事项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审计的关注,每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重点科室负责人都通过行风热线等栏目,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

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在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文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对象和有关人员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满意度达100%,并通过《包头日报》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审计的公开透明,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整改工作报告,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的52项问题,整改落实50项,整改率达96.2%。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在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推动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审计执法氛围。全年向市法制办报送有关法制动态信息24篇。继续实施第二轮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采取审计大讲堂、集中整训、以审代培等形式,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历、职称和计算机等级水平,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全市“十佳”学习教育示范点。积极参加“包头市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了包头市团体第三名,一名同志获得了优秀个人奖。

综上所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审计覆盖面还不够广,新形势下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等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