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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审法字〔2017〕6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完成了财政存量资金、“旅游+”战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防范金融风险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二是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完成了对市本级财政、地税和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对两个旗县区财政决算审计及政府投资基金的审计调查。三是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沟通配合,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是深入实施民生资金审计。完成了对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促进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使用,补充安排项目资金,取消违规保障对象资格。五是积极探索资源环境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编制了森林资源资产指标评价体系。对3个区相继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六是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审计。对北梁棚改项目进行了持续跟踪审计并提出审计建议。完成了对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服务中心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二)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制度
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研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明确提出2015至2020年审计法制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深入推进全市审计机关法制建设工作。制订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包头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现场评分办法(试行)》。把各项机关管理制度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有机整合,形成比较完善系统的机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和处罚行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时效性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时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的统审项目计划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考虑以前年度审计项目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注重审计资源整合,将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实现了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三、推进审计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办法》和《包头市审计局审理委员会会议规程(试行)》,保证科学民主决策,权力正确行使。为进一步强化审计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做到合法、公开、透明,审计事项审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审计项目由局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研究通过。2017年召开了三次审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42个审计报告,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档案健全。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全局梳理岗位职责89项,查找廉政风险点58个,制定防控措施72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书、卡、单”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机关纪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廉政回访,回访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广大干部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始终保持了多年来“零投诉”“零违纪”的廉政纪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在全市排名前列。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
(一)加强依法管理,提升审计执法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督查月”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督查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科室对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梳理自查。经自查,各处罚案卷中执法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审计法》、《行政处罚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的审计行政处罚权限及范围予以处罚,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的行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的要求,针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立卷归档的标准性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各处罚案卷中执法主体合法,所有审计项目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均有行政执法资格,做到亮证执法、双人执法。审计项目查出的违规行为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审计责令限期上缴的款项,均由被审计单位直接缴入国库。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1个经济责任项目,被市法制办评为优秀卷。三是积极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了包头市团体二等奖。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厅授予包头市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两位同志获得了优秀个人奖。
(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局各业务科室及五个旗县区2016至2017上半年的部分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检查。发现和纠正各类审计质量问题50余项,按照审计业务流程全过程的要求对审计行为及审计业务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指导,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三)加强考评激励机制,严把审计项目质量关
一是按照《包头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的要求,对2016年日常审理中各审计项目质量打分情况进行汇总。年初按照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对业务科室的审计项目的决定落实、审计成果利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审理日常打分情况和年终检查情况统一纳入年终综合考评结果,起到了规范审计业务监督作用,达到了切实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的目的。二是积极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包头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两级审计机关2015至2016年完成并推荐的审计项目进行了评选。并对评为优秀和表彰审计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通报表扬。由包头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对九原区人民政府2014至2015年财政决算的审计,被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方式
先后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在自治区审计系统率先引入云计算,实施了信息化综合改造一期、二期工程,建成了现代化的审理室、审计室、电教室和数据分析室。完成了审计档案和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工作,2002年以来所有审计档案、文书档案都实现了数字化管理。全局信息审批、公文运转和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做好信息化综合改造三期工程各项准备,立项申请、可研报告已得到批复,启动了与财政联网审计数据分析平台。
(五)加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的力度
作为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自治区《审计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问题)管理办法》,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问题,不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力度,同时做好市委巡察办发现问题的核实工作,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五、规范审计监督权运行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审计监督平台。为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网上公开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职能、财政预决算和公布权责清单等,积极推进审计政务信息公开。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投诉、审计执法举报平台,公布专门监督电话接受有关单位和市民的举报和监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拓宽了行政相对人意见反映和诉求的渠道,搭建了正常的沟通平台。
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工作
(一)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
在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文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对象和有关人员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
依法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整改工作报告和人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继续在《包头日报》向全社会公告,整改工作报告中的46个问题,督促整改落实44个,整改率达96%。目前为止,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在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推动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审计执法氛围。全面推行“行动学习法”,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围绕重点工作组成行动学习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在学习、实践与反思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在全区各盟市实现了三个“首次”首次刊发了《内蒙古审计》包头专刊,首次在《中国审计》刊登了封面文章,首次在《中国审计报》头版头条发表新闻稿件。承担了中国审计学会“市县审计机关发展研究”课题,代表自治区审计厅在全国研讨会上作了课题成果交流。积极参加了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司法局主办的包头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市审计局展出了普法展板,向市民发送审计工作宣传单,并现场解答了关于审计工作的问题,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知晓率,为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全年向市法制办报送有关法制动态信息24篇。
八、争先进位,全力做好2018年各项工作
回顾2017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审计覆盖面还不够广,新形势下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还不够到位。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要始终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科学安排项目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坚决完成好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特别是要树立“大包头”的理念,强化“一盘棋”的意识,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政府性债务审计、扶贫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要始终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规范审计行为,把牢审前调查、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理复核、质量考评六个关口,不断提升审计质量。严格执行《审计项目现场评分办法(试行)》,强化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全体干部抓质量、出精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始终坚持强化整改。严格落实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坚持一手抓审计、一手抓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严格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探索创新审计工作流程,加强各专业审计的融合,继续实施信息化综合改造三期工程,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方式,提升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是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特别是要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目标赋予新使命。2018年,我们将保持全国、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的荣誉,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争先进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