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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绩效监督管理 促进资金提质增效
时间:2023-04-26 08:28:47  作者:   来源: 包头市审计局  点击量:

近期,在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人员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申报项目绩效指标操作性不强。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严格审核绩效目标。但抽查部分项目申报资料和专家评审意见时,发现申报的项目普遍存在设定绩效目标少,未能全面反映出可量化的产出结果,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不够具体,相关数据不易收集,导致结果难以衡量。

二是事中绩效监控及评价约束力不强。资金使用单位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时监控。但实际情况是监控方式过于简单,无法对项目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没有跟踪监控项目进度并分析偏差原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建立,且单位内部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信息不对称,导致一些单位绩效监控流于形式。

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理想。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安排资金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相关文件对绩效结果应用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如某些规模小一次性项目的评价结果参考性弱导致其应用价值低;而一些投资大延续性项目需跨越多个预算年度,评价结果的针对性不强。且大多数单位的年度绩效评价都是本单位自行组织测评,可信度有待商榷。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绩效管理意识淡薄,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影响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二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有的绩效目标没有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绩效评价不易开展。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得不到有效应用,影响绩效评价效果,失去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

对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评价结果应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意识。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各级预算部门的绩效管理指导,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资金使用单位要积极承担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部门的职能和职责要求,清晰各部门职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相融合,为绩效评价提供基础依据,客观准确反映预算单位真实绩效。

二是完善动态监控管理。资金使用单位在日常绩效动态监控应重点关注项目支出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挤占、挪用和改变用途等情况,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行为,重点项目可以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全程监控。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应优先选择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与下年资金预算安排关联,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严格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共享机制,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