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地方审计人员应加强对税务知识的学习
发文时间:2018-06-26 12:25
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征管业务将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领导。
在现有税务审计模式下,审计署及派出机构负责国税系统的审计,地方审计机关将无法单独进行税务审计,审计署及派出机构的审计范围将扩大到原地税系统征收的所有税种以及社保资金等非税收入,审计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在过去分税制模式下,地方审计人员对国税系统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接触较少,缺乏实践操作及理论更新。为适应本次国地税合并,地方审计人员不仅要摈弃“地方将无权进行税务审计”的错误理念,而且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补齐知识短板,深入、细化了解整个税务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内容的攻坚学习,紧跟税收审计新步伐,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基石和保障作用。
(包头市九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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