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包头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患者庄某某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为了准确查找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庄某某信息及行程轨迹通报:
庄某某,女,20岁,系2月5日包头确诊病例杜某某的外孙女,现住包头市东河区东华热电西门壕赖沟新村某户。
1月27日下午17:00左右,与父母和弟弟乘私家车前往其姥姥(确诊病例杜某某)家拜年;晚上20:00左右,患者一家和表姐彭某某开车前往大舅(2月8日确诊病例彭某某)家,其父母返回其姥姥家,其余3人留宿。
1月28日下午15:00左右,其大舅自驾车将3人送回姥姥家并留宿。
1月29日上午9:00左右,去土右旗果园小区附近蒙大超市购买鸡蛋后返回姥姥家后一直居家。
1月30日下午15:00左右,与表姐彭某某乘坐二舅(确诊病例杜某某二子)私家车前往萨拉齐生态公园游玩,期间未接触其他人,返回后独自在土右旗果园小区附近蒙大超市短暂逗留未购物,约17:00回家后再未外出。
1月31日其父亲开私家车将她和弟弟接回东河家中。之后,仅在2月4日下午14:00左右出门从快递车上自取快递(邮政),快递员和患者均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交流,再未外出也未接触他人。
2月5日至8日上午10:00之间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咽拭子样本核酸检测阴性,2月7日咽拭子样本检测可疑。
2月8日上午10:00左右,由120救护车送至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隔离观察,当晚咽拭子样本检测阳性。
2月9日凌晨由救护车转送至包头市传染病医院住院隔离治疗。
请在上述区域、场所与患者接触人员,及与其亲属接触人员尽快与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联系,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自接触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期间如有发热症状请立即联系当地防控指挥部。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相关信息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各旗县区登记报告联系电话
昆区联系电话: 5305335、5990344
土右旗联系电话:8017245、8912440
青山区联系电话:3616340、3141410
东河区联系电话:4105195、4105192
九原区联系电话:6939537、7106232
石拐区联系电话:8728121、8728122
白云鄂博矿区联系电话:8515041、8515928
达茂旗联系电话:8423945、8429178
固阳县联系电话:8112025、8117580
高新区联系电话:7100262、7107580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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