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审计局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发文时间:2020-05-06 12:25
来源:包头统计局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和完善了《包头市审计局政府采购制度》,以健全的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来提高采购透明度,实现本单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开、公正”。
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由采购人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申请,经采购部门评估及相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采购,从而有效地控制日常采购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是规范了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品目表》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三是建立责任人制度。电子设备、信息化建设等电子产品采购由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维修、物业服务项目等采购由审计培训中心负责;其余采购项目由办公室负责。指定独立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和操作行为的监督,不仅是对“钱”的监督,还包括对“事”和“人”的监督,并将监督的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防”和“堵”,确保有效的监督体现于采购活动全过程。
通过建立起主体多元、方式多样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来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效能,以确保我局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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