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包头市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文时间:2026-05-06 15:33
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2026年度包头市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准确把握审计职责定位,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依法审计相结合,向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财经纪律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普法贯穿审计执法全过程。
2.突出宪法宣传教育。
2.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3.突出宣传党内法规。
3.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门户网站刊登原文、组织集中整训、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4.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重点宣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采取以审代培的方式促进规范投资行为。
6.深入宣传国家安全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7.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普法活动(项目) 普法对象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等。 班子成员
全体干部
常态化学习 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及各科室
2.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采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层级传导学习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学习宣传。坚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促进整改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重点宣讲《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穿审计全过程。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常态化学习 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党责科、企责科、资环科及各科室
3.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主题,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或参与“北疆普法”微信公众号全民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4月 法规科、办公室及各科室
4.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5月 法规科、人事科及各科室
5.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实效。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5月 法规科、人事科及各科室
6.聚焦主责主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8月 法规科、各科室
7.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通过“包头审计”微信公众号推送宪法学习宣传、积极宣传反分裂国家法等相关信息。 审计机关干部、职工 12月 法规科、各相关科室
普法平台载体 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工作群、局LED屏幕
清单公示地址链接 http://sjj.baotou.gov.cn/ywdt/ywdt_tzgg/
联系人 分管领导 云晓清 联系电话 0472-5171966
联络员 樊天奕 联系电话 0472-517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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