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城市中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目前,建筑垃圾主要采取外运、填埋、堆放等方式处理,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还易产生有害成分和气体,破坏生态环境。
一、存在的问题
近期,市审计局在开展审计中发现,项目土石方工程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外弃土方的排放手续反映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相差幅度大;二是外购回填用混砂没有材料来源证明;三是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土方开挖、回填没有平衡利用,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强。由于土石方工程不形成实体工程,在施工工程中,建设单位往往重点对土石方施工安全,回填质量等进行监管,不重视建筑垃圾去向和回填用料的来源等,未能实现对土石方工程的勘测、开挖、回填、清运、处置等环节全过程闭环监管。
二是排放处置工程量不够精准。经调查了解,办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手续及建筑垃圾处理费收取均依据预测工程量。预测工程量是在工程开工前,基于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现场情况测算的结果。由于施工场地地貌多样、施工条件复杂、土石方特性等因素,实际施工时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终实际施工方案可能与测算使用方案差异较大,从而造成预测工程量精度有限;同时,由于土石方工程隐蔽性强、形不成实体工程量等特点,也是工程签证变更审计的重点。这些因素往往导致建筑垃圾排放手续反映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
三是未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由于建筑垃圾行业管理未实现从产生源头至终端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导致出现了部分建筑垃圾逃过监管,私自排放污染气体,不法供应商非法获取土石方,非法销售等问题,增加了环境污染风险。
四是施工过程缺乏统筹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未对区域内土石方治理“一盘棋”统筹考虑,建设单位未对项目内多标段统筹管理,施工单位各自为政,一定范围内土石方未能实现平衡利用、合理调配,导致存在重复运输消纳问题,不仅增加建设成本,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三、审计建议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有效管理,推进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确保建筑垃圾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首先,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加强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或“拆除方案”)进行审批,作为办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手续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应当要求监理单位做好监督管理验收,及时统计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其次,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进行监管。要求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消纳处置场所,统计运输数量。最后,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进行监管。要求建筑垃圾消纳接收单位实施逐车登记制度,统计车辆进场情况和建筑垃圾消纳数量。建设单位单位定期对建筑垃圾产生数量、运输数量、消纳数量进行比对,根据建筑垃圾的实际消纳量,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二是严格建筑垃圾过程检查。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在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手续办理后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工程报备的建筑垃圾产生数量与实际产生数量是否一致,建筑垃圾实际产生数量、运输数量、消纳数量是否一致。若差异较大时,应及时对建设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三是优化建筑垃圾执法保障。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推动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视频监控、车辆轨迹、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实现对清运建筑垃圾的去向和消纳处理情况的实时监控和管理。依据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无证运输、遗撒泄漏、乱倒乱卸、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或者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推动建筑垃圾产业发展。建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单位有效统筹工地、利用场、消纳场,实现对建筑垃圾精准分类、流向调度、区域平衡、精准计量,打造建筑垃圾的运输、利用、处置等配套产业,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推动减少碳排放,促进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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