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审计局第十三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审计局
2021年5月8日
包头市审计局
第十三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三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包民委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就第十三个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机关“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结合审计部门工作实际,立足审计工作本职,创新形势载体,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三)《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20〕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7号)。
(六)国家推行使用统编教材和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等方面的政策。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民族政策专题学习。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
(二)组织一次“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在局域内网、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连续一周更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三)充分利用“三微一端”新媒介,通过民族政策宣传微视频等,教育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四)做好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局党组成员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深入结对认亲户开展活动的同时,及时宣传好党的民族政策。
(五)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答题。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答题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各负其责,精心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个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确保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实效。
(三)创新方法,强化落实。紧扣宣传主题,创新工作方法,善于发现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在审计工作中,将审计业务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关乎民生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维护经济安全,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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