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3-01-15 16:16
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以从包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baot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包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包头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身职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包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包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主动发布相关审计信息,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包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包头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包头审计微信公众号等。2022年,通过审计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638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68篇。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是强化重要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等制度要求,梳理审计信息公开事项,对审计业务、审计结果公告、预决算公开等栏目内容进行优化,进一步规定栏目划分标准,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了包头市审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预算报告和2021年度决算报告。

三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对包头市审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实现“应解读、尽解读”,做到政策解读文件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开,通过图解、表格等形式,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同时,及时转载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等重要政策的解读。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办理工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明确具体诉求,做好登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承办科室,研究办理意见,提出具体答复意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告知书格式对“已主动公开”“可以公开”“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况进行答复,同时做到过程中引用法律正确、理由说明充分、答复表述规范。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则。制定《包头市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科室综合考核内容。

二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范报告内容,强化对重要数据的统计公开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实际效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2023年,我局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日常监测运维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包头市审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咨询电话:0472-51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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