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时间:2025-01-15 09:42
来源:包头市审计局

 

包头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全文包括包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政府信息,可登陆包头市审计局官网http://sjj.baotou.gov.cn/浏览查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2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件;发布审计结果报告2篇,政策文件解读4篇;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共4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度,包头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按照撰写和审核发布相分离的原则,各科室人员拟稿后,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核稿对外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完善的审查审批程序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2024年,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包头市审计局始终站在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以及群众的需求期盼,优化网站整体布局,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和专题专栏设置,合理布局页面,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问题,保障数据开放。2024年共通过移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包头审计发布信息168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日常维护,确保信息质量。明确专职人员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检、对网站栏目进行定期巡查、对已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定期复查,并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联系。使用网络纠错系统,对政务公开检测报告、错敏词筛查报告做到第一时间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保障网站安全高效运行,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技能培训。2024年我局新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人,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有关业务培训,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采集、分析、公开等方面的业务水平。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多元化力度不够;二是更新频率还需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强公开多元性。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对重要公文和政策的解读以及其他相关审计报告的公开,搭建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二是提高更新频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审计报告、审计整改、财政预决算等,杜绝长期未更新的僵尸栏目,保持所有栏目常添常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市审计局未发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通知,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联系人:王蒙超 刘丹阳   联系电话:0472-5171968

 

 

 

                                包头市审计局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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