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审计局收到市政府批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调研情况报告的通知》,相关科室协同包头市内部审计师协会(简称市内审协会)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对包头地区驻包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目前,市内审协会会员单位共有41个,其中企业16个,金融机构2个,行政机关8个,事业单位15个。去年底对全市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显示,我市内审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是好的,基本体现了我市作为一个重工业城市内审工作的总体水平和工作特点。例如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科技大学等单位内审机构健全、内审人员稳定,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投资审计、效益审计等工作开展的也比较好。对于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秩序、落实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但通过调查,也反映出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内审工作开展不均衡,一些二级单位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如民政、教育、文化、农牧业系统等未设立内审机构,也未开展内审工作;个别企事业单位虽然设立了专、兼职内审机构,也未开展内审工作,如41个会员单位中,有9个单位未开展审计工作,内审机构形同虚设;还有2015年2个国有控股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后,取消了内审机构。这些情况应引起重视。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于促进和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治区也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内部审计办法》,但落实情况不尽人意,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加大内审工作宣传力度,重视、支持、保障内审制度建立完善,促使各级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成立内审机构,开展内审工作。
(审理科 赵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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