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关键在领导干部。于是,一项全新的、彰显“绿色”底色的审计制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就应运而生。
一、背景和起因
(一)国家层面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首次明确提出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率先在内蒙古、浙江、湖南、贵州、陕西等地区实施试点审计。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从2018年开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进入到全面铺开阶段。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启新的篇章。
(二)自治区层面
2015年,内蒙古作为首批试点审计地区,率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9年,自治区审计厅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的意见》,为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023年,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了方向。
(三)包头市层面
2015年,包头市率先在昆都仑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森林资源资产责任试点审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包头市领导干部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16年,在九原区继续开展试点审计,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包头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及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为全市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2017年,在东河区继续开展试点审计。201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二、举措与成效
2015年以来,先后对8个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内容涉及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多个领域。通过审计,共揭示6大类171项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4件,为推动“美丽包头”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是作出了制度安排。将这项工作列入了全市重点改革任务,建立了“月报告”制度,要求全市审计机关按计划抓好落实。二是成立了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了批示和肯定。三是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审计局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对全市自然资源的存量、分布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同时,增设了资源环境审计科。
(二)先行先试,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没有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市审计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全面深入、循序渐进、统筹协作的原则开展试点审计。2015至2017年,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旗县区财政决算审计,连续3年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转入常态化、制度化,在全市全面推开。审计中,重点关注资源资产消长变化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上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对存在的自然资源底数不清、行政执法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和纠正,并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评价,科学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了审计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的监督职能。
(三)与时俱进,创新审计方式。为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审计的新要求,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过程中,依托电子审计技术的应用推广,强化“大数据”审计理念,从自然资源部门取得历年被审计地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数据,利用ArcGIS软件对资源分布情况进行整体分析,检查资源增减变化情况,同时将被审计单位的纸质数据转化为电子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数据比对,检查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极大地提升了审计质效。
(四)推动整改,发挥监督实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以来,各旗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整改落实,并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办法,促进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遵守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更新了林业统计报表数据,准确反映了森林资源底数,东河区政府制定了《东河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方面,执法部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资源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土右旗制定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办法》;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方面,财政部门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保证生态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土右旗制定了《土默特右旗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五)夯实根基,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严格遵守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过程中,始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大力推行研究型审计和“行动学习法”,在干中学、学中干,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中提升审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锻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资源环境审计干部队伍。
三、经验与启示
(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将传统审计手段与大数据审计紧密结合,提升审计质效。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既要运用查账、现场核实等传统审计手段,又要运用遥感技术、生态资源卫星、智能检测设备等大数据审计,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提升审计质效。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将依法审计与“三个区分开来”紧密结合,鼓励干事创业。要客观看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依法揭露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促进解决问题的角度处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背景等,准确客观地做出审计评价,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鼓劲儿。
(三)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要将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紧密结合,确保审计实效。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不仅要依法揭示领导干部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更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真整改、改到位,切实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美丽包头”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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