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4月24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清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报告包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2022年8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要“继续做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各旗县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审计局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涉及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深化认识,高站位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在真改、实纠、严防上持续用力。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向被审计地区和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更加注重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病根”,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限确认和整改销号实施办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密切协作,共同抓好整改。
(三)分类施策注重实效。坚持“边审边改、以审促改、跟踪整改”的原则,力求审计发现的问题找得准、改的实、成效好。将审计查出问题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建立了“整改进展、线索处理、建议采纳”3张清单,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限时整改的按月调度、常态指导、专项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对2018至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开展了“回头看”,全面排查,再梳理、再评估、再督导,持续开展问效,确保问题“销号清零”。
二、跟踪督促,高效完成审计整改任务
截至2023年3月末,《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旗县区和部门通过上缴国库、调整账务处理或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2,677.87万元。其中,加快资金拨付1,110.71万元,上缴财政10,977.29万元,调整账务处理579.78万元,核减资金10.09万元;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入住2项服务有力提升,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存量资金2项政策有效落实,促进业务收入资金管理等7项制度制定完善。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等单位通过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完善预算编制管理等方式整改3,029.57万元。
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体系划分不够清晰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预算时,按照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情况,注重做好两本预算衔接,避免交叉安排。
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预算时,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144万元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进一步提高预算细化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三是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结余资金进行了分类梳理,将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结余资金3000万元和社保准备期结余资金29.57万元,全额上缴了市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整改74.87万元,制定完善制度4项。
1、关于财政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检验检测中心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已将经营性收支纳入部门预算上报市财政局。制定了《业务收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收费管理。
二是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三是未规范执行财务制度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管理。
四是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合规的问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补充合同,对质保金预留比例条款由10%修改为3%,并退回了多收的质保金。
2、关于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
一是未及时承接上级下放权责事项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许可”办理流程、审批材料等内容进行梳理,涉及的权责事项已进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
二是行政处罚未向社会公示的问题。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将2021年做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公示,在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质监执法工作。
三是应付未付工程款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已付清工程款64.78万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四是监理费计量支付不准确的问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依据合同约定,核减了安通公司监理服务费10.09万元。
(三)稀土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稀土高新区财政局通过上缴国库、加快资金拨付等方式整改5,565.60万元。
一是预算执行环节未建立绩效跟踪机制的问题。稀土高新区财政局选取了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知识产权资助等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下一步,将继续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科技、民生领域的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是未对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已完成了建设局、总部经济办公室2个部门的绩效评价。
三是土地出让违约金及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稀土高新区财政局将非税收入4,565.60万元,全额上缴了国库。
四是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稀土高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已将专项资金1,000万元拨付到位。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相关部门通过上缴国库、加快支付等方式整改2,005.46万元,优化政务服务内容等2项。
1、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审计
一是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市档案馆等单位已将结转结余资金940.27万元,上缴了市财政。
二是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土默特右旗财政局、东河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已将结余资金1,019.26万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
一是未按要求将全部执法人员录入系统的问题。截至2022年6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共118人,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政府采购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付清政府采购款45.93万元。
三是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入住率低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协调,截至2022年5月,已有44家机构成功入驻中介服务“网上超市”。
四是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内容缺失的问题。2022年5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在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页面中,列明政务服务事项所需材料。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有关旗县区和部门通过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2,002.3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项。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一是教育收费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将1,422.59万元教育收费,上缴了自治区财政。
二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包钢幼教处已将304.20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修订了《实物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流程,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是已处置车辆未及时进行核销的问题。包钢医院对已处置的6台车辆,按规定进行了账务核销。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一是罚没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了《扣押、没收财物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清晰规范的罚没财物管理流程。
二是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已将29.70万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市检验检测中心已按规定调整相关账目,登记固定资产227.93万元。
三是将固定资产记入无形资产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调整账目17.95万元。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是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青山区农牧局及时购置新设备,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力度,保障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二是部分节水灌溉设备闲置未使用的问题。青山区农牧局对损坏的水利管网进行了维修,并调动农民积极性,充分利用节水灌溉设备种植农作物。同时,完善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三、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扛起推动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同步谋划,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建章立制,促进整改长效长治。
(二)强化后续跟进。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后续跟踪检查,在每次审计项目实施时,均把以前审计发现问题作为关注重点,跟踪问效,真正把审计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以整改成效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强化协同协作。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协作贯通,增强整改合力。推动审计结果运用,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整改意识,提升整改效果,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工作闭环,真正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面”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整改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取得了良好成效。2023年,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审计工作,为奋力书写好包头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大
- 中
-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