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报告包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高度重视,推动整改更加有力。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常务会、专题会多次调度各类审计项目的整改推进情况,做到“凡审必研”,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特别是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重要审计事项作出批示55件,今年元旦刚过,政府“第一会”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审计建议得到充分采纳,促进相关部门和旗县区加强内控管理,举一反三,改进提升工作。
(二)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被审计单位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对不能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限期整改到位。主管部门落实整改监管责任,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的同时,将局部整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从源头上治理。
(三)健全机制,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审计部门认真贯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实施办法(试行)》(内审委办发〔2023〕45号),将审计发现问题划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整改,直至审核销号。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移送处理事项、审计建议采纳“三张清单”,实行综合部门督查、业务部门复核、审计组督促“三级督办”制度,逐步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实现审计整改全周期、全链条管控。
(四)强化贯通,推动整改形成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将审计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监督主体协同整改,更大力度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监督工作,促改方式更加多样,监督协作机制不断完善。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预算管理精准度不够。预算未批复非财政拨款收支问题,2024年市财政局已将非财政拨款收支编入了预算,并批复相关预算单位。
2.关于财政资金支出效率不高。一是上级专项资金未分配使用问题,已分配下达项目资金,其中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已履行调整程序。二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项目资金已使用或盘活上缴财政。
3.关于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一是未督促合作商匹配资金和促消费资金512.99万元未使用问题,合作方已投入资金325.13万元,达到协议约定比例;促消费结余资金已使用23.85万元,剩余489.14万元已交回财政。二是扩大奖补资金分配范围和改变分配标准问题,市商务局举一反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制度和分配标准。
4.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科学。一是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编入预算问题,已将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编入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未编制债券付息和预备费问题,相关旗县区依法编制了预备费,全额编制了债券利息。三是未根据公用经费结余情况编制预算问题,旗县区财政部门已将预算单位经费结余收回,按照定额定员标准核定公用经费预算。
5.关于地方财力需进一步统筹。一是非税收入9,395.48万元未缴入国库问题,2个旗县区财政局已将资金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将不属于非税收入资金缴入国库问题,相关单位已停止将定向捐赠等非财政收入上缴国库。
6.关于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债券资金1,099.20万元闲置问题,项目资金已使用。二是将不符合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单位问题,2个园区管委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责任,在平台公司隐性债务化解完毕前,不再将其作为项目单位。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扎实。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1个部门已将房租收入等编入预算,且将预算细化到各单位和具体项目;1个部门按照预算安排金额签订了物业合同。二是未按照批复公开部门预算问题,1个部门已按照规定公开预算。三是应缴未缴、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问题,1个部门已按要求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关于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9.52万元问题,1个部门已辞退临时工,避免产生新的工资支出;1个部门追加了挤占的项目资金,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支出。二是无预算、超预算、扩大范围支出问题,1个部门已将劳务费支出编入了下一年预算;2个部门严格按照预算和资金使用办法列支专项资金。三是未按规定用途分配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
3.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较为薄弱。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脱离实际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要求,今后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二是未按照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问题,制定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了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未设置定量绩效目标和未进行评估总结问题,已完成项目效果评估总结,强化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意识。
(三)稀土高新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稀土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加强2024年预算一体化系统审核运用,将资金细化至项目和单位。二是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已将3,570.59万元资金拨付到位,今后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三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已将非税收入3,784.85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四)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一是“三农”政策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按要求制定了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清单,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推进;已完成2.18万亩耕地深松作业任务,按照作业计划,剩余部分将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二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验收和效益不佳问题,1个项目已实施,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三是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2个旗县区已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制度,1个旗县区开展了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主体职责。
2.关于“十三五”以来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一是重大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9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2个项目已履行撤销程序。二是投资估(概)算编制不准确问题,1个超概算项目已报送上级部门申请调整概算;2个完成投资低于估算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计划。
3.关于新都市中心区综合管廊工程预算执行审计。一是成本核算不准确问题,已调整了建设成本1,055.95万元,完善了相关核算管理制度。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项目单位完善了资料、健全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一是农村居住环境治理不彻底问题,达茂旗各相关乡镇、村委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垃圾污水治理。二是乡村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粗放问题,已收取剩余租金,收回了超进度支付的工程款。三是未按规定发放惠农补贴问题,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草原禁牧补贴138.13万元,15名在校学生按政策领取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2.关于义务教育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一是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双减”政策未有效落实问题,5个旗县区建立了思政理论课教师建设和评价激励体制,4个旗县区配备了专职思政课教师;4个旗县区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了教师考核体系。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有短板问题,9个旗县区通过调入、退回或调离等方式对长期借用教师的行为进行了纠正,进一步规范了教师队伍管理;2个旗县区制定完善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三是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2个旗县区加强管理,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分配下达专项资金。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一是会计信息不实问题,2户企业已补计收入312.66万元,1户企业将费用和负债对冲调账7,610.20万元。二是资产账实不符问题,2户企业将完工和投入使用资产1,892.67万元转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并按规定计提折旧。三是资产闲置问题,2户企业16处房产中,7处由内部调配使用,2处已出租,其他符合出租条件的正在招租。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一是资产不实问题,2个部门固定资产已入账,2个部门固定资产已核销。二是资产闲置问题,1个部门已将购置的实验室仪器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违规处置问题,1个部门已办理公务用车过户手续,加强相关法规学习,明晰了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四是管理不严问题,1个部门完善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1个部门清查完善了固定资产台账信息。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5家医院已进行账务调整,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未严格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问题,2家医院重新梳理了“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到位。
2.关于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一是长期股权投资未清算问题,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清算。二是违规提供债务担保问题,对相关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开展了担保事项中期风险评估和查漏补缺工作。三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主管部门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组织架构等事宜,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
3.关于市本级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收入未及时取得问题,规范了合同签订,通过收取现金、货品抵顶等方式收回租金52.71万元。二是工资管理发放不合规问题,细化了工资发放办法,重新确定了班主任考核系数,规范工资发放。三是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从严控制项目支出范围。
下一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部门将按照市委、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推动尽快整改到位、扎实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整改工作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取得了良好成效。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在全国百强城市再前进10位左右”目标,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包头重回历史最高水平、加快走出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提供有力有效的审计服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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